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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贺秋雁,JJYY杂志社传说中的拼命三娘,相亲女王以及八卦小强。
话说那一天,我到一个不幸的家庭采访,刚出来,天上便下起了瓢泼大雨,我躲闪不及,一身湿透。正是下班时段,可怜的老娘我竟连出租车都拦不到。本来也差点拦到一辆,但那车越过了我,停在我五米之外另一位女士身旁。匆匆一瞥间,那女士其实比我更年老、更色衰,可是她的衣领比我低,裙子比我短。对不起,容我鄙弃地骂一声。
我正在凄雨冷风里被虐得楚楚可怜,脑中灵光一现,啊,这里离沈安若那死女人工作的地方不过十分钟的车程,现在她应该正在回家的路上。
不好意思啊各位,我知道我是啰唆了点,但是打了整本书酱油的我做一回主角容易吗我?不多浪费点胶卷实在对不起我的人生。
朋友就是要互相利用以及互相陷害的。一个电话,那女人在十一分十一秒后准时到达我身边。
车上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感动得眼泪鼻涕一起流,事实上我是被雨淋感冒了,“亲爱的,今晚到我那儿去陪我睡吧,你那奸夫不是又到外面去寻欢作乐了?你自己正独守空闺吧?”
沈安若见怪不怪地从车镜里看我一眼,随手扔给我一个袋子,“换下来吧,我刚买的衣服,还没穿过。”她将车停到无人处。
我的鼻涕流得更肆虐,“安若,可惜我不是男的,而你又不是蕾丝边,白白让程少臣那家伙得了便宜去。”
安若说:“淋得这么惨,还这么有娱乐精神。你真的打定主意这辈子都不学开车了?”
老娘我小时候遇过一次重大车祸,侥幸捡回一命,那时我发誓,我这辈子都不学开车,免得去祸害别人。于是我郑重地说:“是。据我看小言得来的经验,不会开车的女人正常艳遇的概率通常更大一些。开车的女人大多碰上的是逃犯跟流浪汉。你今晚到底去我那儿不去?”
沈安若斜睨了我一眼,“他今天就回来,现在应该快到家了。你晚上也到我家吃饭吧,我做鱼丸汤。”
我知道沈安若一直是美丽的,柔和清浅的美丽,可是刚才她睨我那一眼,竟然说不出的妩媚妖娆,连我都心跳加速了几拍,怪不得程少臣那强势的家伙竟然心甘情愿地吃回头草。
我说:“你的眼神怎么那么勾人?自从上个月你从那小岛培训归来,就成天这么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,刺激得我等大龄女青年没法活了。我是不是也该请假去那里修炼一下,指不定回来后就桃花朵朵开了?”
沈安若不理我,专心地重新上路。我又说:“都这样了就赶紧去登记结婚呗,连咱们阿伟哥跟嘉玲姐都结了。”
“他们不是处了二十年才结的吗?”
对不起,容我再骂一声。沈安若这女的,从小就比我乖巧,比我安静,比我懂事,比我理性,比我保守,比我……这些我都认了,但是为什么她竟然同时可以比我先失身,比我先结婚,比我先离婚,现在还可以这么时髦地跟前夫同居不结婚?而我还在充满了荆棘与泥泞的漫漫相亲路上步履蹒跚、迷惘彷徨、犹豫徘徊。相比之下,我的人生,那叫一个灰暗着的失败!
路上塞车严重,走走停停,交通频道的DJ如小学生念课文一般播报路况信息——某某路段车拥堵,某某路段畅行……放音乐。
“咦,这曲子怎么这么耳熟?”我说。
“《布拉格之春》的插曲。”沈安若随口说,她记性也一向比我好,然后她仿佛自言自语,“竟然放这么不合时宜的曲子……”
“怎么不合时宜了?”我问。
“结局是大家一起出车祸了嘛,在交通频道播就是给人添堵。就你这水平,还文学系毕业呢。”
“我中文系的,外国文学跟我有半毛钱关系!”沈安若最近好像刻薄度见长,我得好好说说她,可她的手机恰在这时响起,她低头看一眼,转头对我说,“麻烦你帮我接一下,说我一会儿会给他回过去。”她的确不敢接,此刻满路的车子正塞作一堆一点一点地挪,全神贯注都难免出状况。
我合了手机,“不用回了,只是跟你说一声,你奸夫有点事情,回家会晚一些,你自己吃饭吧。”
沈安若诧异,“是他打来的?刚才明明是……”
“不是他。那男的音色还不赖。奇怪,那声音怎么就那么熟呢?”
“不就是不幸被你放了两回鸽子的林虎聪同志吗!这次他跟程少臣一起出差。”
“怪不得。他以为我是你的时候,那么温柔有礼,一听到我的声音,立刻就变了腔调。看风使舵的臭男人!”
“全是你自找的,怨得了人家吗?”
交通频道那声音腻得跟猪油似的小妞儿又开始出声:“四十分钟前,从机场路通往市区的××隧道发生九车连环相撞事故,目前伤员已经全部送往医院抢救……”唉,这位DJ女同学,人家都死伤未明了,你还在这里发什么嗲?真是受不了,伸手把广播关了,却见沈安若弹簧一般地拿起了手机。
她拨的是程少臣的电话,始终是关机,后来她终于想起来应该拨小气林的电话,刚拨通就不停地问:“你们在哪儿?”
我隔了半米都能听见那男人在一遍遍地重复:“我们没事,真的。他手机没电了,他现在真的不方便接电话。哎,你得相信我,我们真没事,我若骗你我就是猪八戒,我们全家都是猪八戒。你在开车吗?你要过来?拜托你换辆出租车吧。”
我常常佩服沈安若的敏锐,虽然有时候未免有点神经质,可大多时候都十分准确。我心惊肉跳地看着她把车一路加速地开到医院,陪着她一路小跑地冲进急诊大楼。
医院里一团混乱,形色匆匆的医护人员,痛哭失声的家属,还有很多大盖帽。有手术车从我们身边推过,一路淌着血。我抓紧了沈安若的胳膊。
我们遇见了传说中的那一只林虎聪。他看了我一眼,轻轻点一下头,然后就只顾着跟沈安若说话了:“跟你说不要来了,这又不是什么好地方,他本来不想让你知道。真的没事,他现在有点情况走不开而已。”
“他在哪儿?”
“手术室……哎,你不要紧张,受伤的不是他。”
那个看模样本该伶牙俐齿的林同学,偏偏就是解释不清这句话,哪里能怪沈安若纠缠不清呢?我倾向于他暗恋她,所以才会反应如此迟钝。不过似乎也不能怪他,连我都没见过沈安若这么不镇定,我也搞不定她。
总之就是乱,具体细节我也记不得了。总之后来沈安若看到了一团被血浸透的衣服,偏偏有个白痴小护士说那是程先生的,沈安若抓了林虎聪的衣襟开始哭,“你说过他没事的。”
“他真的没事啊,那不是他的血。”
混乱啊混乱,也不知混乱了多久,终于有一个听起来能够令人神清气爽一点的声音响起:“怎么回事?不是说了不要让她知道吗?”
我回头望见程少臣,一身洁白,脸色苍白,我第一次觉得他长得像天使。但他露出惶恐的表情,做出失态的动作,我迅速扭头,沈安若那女人竟然晕倒了,还好没摔倒,而是倒进林虎聪的怀里。也算上帝同情他的暗恋之苦,给他谋了那么一丁点的福利,虽说很可能是饮鸩止渴。对了,林同学抱住沈安若的那一瞬间,脸上露出狰狞的表情,噢,错了,是痛苦的表情。后来才知道,原来林同学的胳膊本来就受伤了。得,看在他带伤救了我姐妹的这种英勇行为的分上,我对他就既往不咎了。
好了,趁沈安若那没出息的还晕着,我快速解释了一下这事件。林虎聪啊,即使我对事情真相还不算太了解,也不至于弄得像你那么白痴地越描越黑。
首先,这两个幸运的家伙真的没受伤,哦,没受重伤。姓林的笨蛋的胳膊伤了一下下。其一他们的车子在外围,其二他们的车子性能好。这一点说明,同等条件下,一般来说,贵的车子比便宜的车子在关键时刻更能够保全性命,大家要切记啊切记。
其次,程少臣那家伙身上的血的确是别人的,据说这家伙见义勇为了一回,在交警还没到的时候从一辆马上要起火的车子里拖出一名重伤员,结果染了自己一身的血。这一条说明,同学们,有时候眼见和耳闻的未必就是真实的啊,一定要经过调查才有发言权。
再次,程少臣这家伙血型很特殊,正赶上有重伤员,血库告急,所以就很高尚地去给人献血了。对了,在这里友情提醒一下,捐献的血不能马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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