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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梅之一大早就被他的手机闹钟叫醒了。
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,挠了挠头发正想从床上爬起来。
但是当他一眼看到蹲在他床头的人影时,顿时吓了一大跳,差点连人带被子滚下床去。
“之之……”
那个人影犹如电影里的慢镜头一般缓缓抬起头来,露出了他乌黑凌乱的刘海下一双带着浓重黑眼圈的眼睛,语气十分的幽怨:“之之……”
阮梅之顿时浑身一抖:“怎么了?”
“之之!我昨天晚上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!”
阮梅之眨了眨眼睛:“什么问题?”
那人一声长叹,抱头哀嚎:“为什么我连一个妹子粉都没有?一!个!都!没!有!”
阮梅之怜惜地伸手摸了摸那个人的头,微笑着说:“傻孩子,因为你是种马写手啊,写种马小说怎么可能有妹子粉呢?”
正中红心。
那人抱着刺痛的胸口“嗷”的一声倒下了。
阮梅之叹息一声,随后踏尸而过,进浴室洗漱了。
洗漱完之后,阮梅之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仪表。
镜子里是一张看着年纪不大的娃娃脸,眉眼清秀,清爽干净,如果只看这张脸的话,说他只有十七八岁说不定都有人信。
但是实际上,他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。
对于阮梅之而言,长着这么一张娃娃脸,有好处也有坏处。
好处就是容易让人心生好感,办起事来事半功倍。
坏处就是……在公交车/火车/地铁上之类的交通工具上特别容易招惹咸猪手。
阮梅之似乎天生自带招惹咸猪手体质,从小到大,他都不知道被偷偷摸过多少回屁股了。
当然,比起脸来说,更让阮梅之蛋疼的是他的名字。
阮梅之这个名字虽然乍一看颇为风雅,再一看还是颇为风雅,但是一旦念起来就怎么念怎么不对劲了,自从几年前“宅男”“腐女”“软妹子”之类的二次元词汇流行开来,每天顶着这么一个名字招摇过市的阮梅之简直压力山大。
大学四年,阮梅之的舍友们经常一口一个“软妹子”“妹子”的喊他……简直不堪回首。
幸好,阮梅之工作之后就开始在外面和别人合租房子,然后他就遇到了他人生之中最重要的小伙伴……不对,是一个名字比他还要蛋疼的人,也就是刚才顶着黑眼圈的那位。
在知道那位小伙伴的名字叫萧罗礼之后,阮梅之的内心瞬间就平衡了。
两人在相互得知对方名字的一瞬间,他们之间立刻就产生了伟大的革/命友谊。
阮梅之整理好自己的仪表后,对着镜子笑了一下。
镜子里的清秀青年便嘴角微翘,露出了脸颊上两个浅浅的小酒窝,还有两颗小虎牙。
……看着好像更幼/齿了。
他叹了一口气,不由伸手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,他之前也不是没想过通过蓄须增加他的男子气概,但是他的脸太嫩了,留了胡子反而不伦不类,像戴了假胡子的小孩。
阮梅之捯饬完自己之后,便转身离开了浴室。
萧罗礼眼睁睁地看着阮梅之换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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