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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本清平卷,一柱鱼尾香。//wWw.QВ5.CoM//
男子捧卷而读,烛火摇曳,闪烁着,将男子削瘦的身影映在帷幕上,逼仄,狭窄,骨瘦如柴。
“先生,药来了。”
眉清目秀的小厮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,手捧瓷碗,碗里是冒着泡的汤药。
从辎重营到帅营足足走了四五十步,夜风清冷,按理说这碗汤药该冷了才是,可直到现在还滚烫如火,小厮隔着木盘还垫了三层麻布,仍觉热手。
重疾用猛药,逼出人体潜在的元气,是为吊命之选,倘若喝完药剂还撑不住,大多一命呜呼。是药三分毒,猛药更是如此,提前支取元气是为大忌,很少有人会这么做。可端坐帅帐的男子夜夜吞梦药,也只有喝上那药,他的气色才会从惨白转成雪白,稍好几分。
魏国中人称他叫大将军,贴身小厮唤先生,而天下人则又给了他一个称号,墨雪骏。
墨非墨色,而是他平生好读书,喜欢舞文弄墨,算是天下虎狼中的异类。雪则是指他的气色,终年煞白一片,淡得几乎看不见五官,就仿佛一张薄纸。
纸如雪,墨含香,墨雪骏印辛印将军名动天下,非是因为他的文采风流。有人道,若没那身久治不愈的怪病,他定能更进一步,跻身七熊也并非没有可能。事实上,他的道技绝不在七熊之下,七熊虽已算罕有的绝顶名将,可也不敢狂言能敌过印辛一槊。
然而,印辛也只有那一槊,一槊之后,元气大衰,再战无力。
放下手中的道卷,印辛看了眼案上的汤药,并没急着去喝。
屏退小厮,印辛缓步走到帐帘前,遥望星空,眉眼淡若止水。
六日前他收到来自吴国的密报,那个琉国叛将杀出司马家,杀出吴京,一路畅行无阻,直往魏国而来。
区区一郎将,竟值黄金三千两,雪狮宝马一匹,靖安伯爵衔一枚,这等好事近二十年里都未曾发生过,也不知会有多少虎狼之将动心。可这毕竟是魏国地界,有他印辛在,除非五虎,其余名将皆不敢有所动作。名将们虽身属各方诸侯王,可名义上仍受匡帝所辖,匡帝旨令下达,名将们想要远袭,各方诸侯也不会多说什么。话虽如此,可如今天下,名将贤臣各忠其主,诸侯不放行,又有几人敢私出国界。
“区区一郎将,究竟是谁想杀他他身上又藏着什么?”
遥望星空,印辛负手而叹。
他好读书,大多是道书,可毕竟身处尘世,放下许多,亦放不下许多。
胸口起伏,印辛开始喘息,既而一阵连一阵的咳嗽起来。
转身,印辛走到案前,捧起瓷碗将汤药灌入口中。
汤药入肚,片刻后,印辛的身体开始发烫,胸口好似燃烧了般变得赤红一片,上升到脖颈处再无所上,惨白的脸色微微好转,不再那么惨然,如雪一般。
“明心,备马。”
中年男子止住咳喘,披上大氅,低声道。
“是,先生。”
守候在营帐外的小厮知道先生今夜有要事,早早将马牵来。
掀起帐帘,印辛手提九尺长槊,翻身上马,踏着月色向西境而去。
魏吴边境有一片山丘,南方多山,奇山峻岭无数,被夜幕染成青墨,亦蒸腾着夜露的水气,就好像刚从水缸中捞起的墨宝雅卷般。
一阵黑风从山麓疾冲而上,好似出弦的利箭,少时便已登上山巅。
风尘仆仆的少年从鞍边抽出一袋清水,仰头而饮,一身白衣六日未曾浣洗,已被风尘染成灰色。夜又黑,马也黑,他瘫坐在马旁的树根处,远远望来倒也难辨身形。
吴京本就在吴国中部偏东北,野马王日行千里,夜行八百,六天时间日夜兼程,终于到达吴国东境。
安伯尘本想在司马家寻着长门的所在,却因刘老休的突然出现功败垂成,逃出吴京也不知到哪去好,索性循着荒郊僻野而行,凭借十里目神通,平安到达吴东。
饮完水,安伯尘低头看向腕边的符纹,目光闪烁。
按照王馨儿的说法,这道符纹是刘老休所祭的百日随行符,事实上也极有可能如此。这道符着实可恨,无论安伯尘化水化火都露于手腕处,仿佛永远无法剥离。令安伯尘奇怪的却是,一路行来,他只遇过三员吴将,虽是天品,可却没带兵马,孤身赶来杀他。安伯尘大多招架个两三合便落败而逃,一来生怕纠缠久了被人围杀,二来却因以他现在的实力,无论枪技还是厮杀经验,着实不是天品战将的对手。
六日奔逃只遇上三员吴将,且无兵马,似乎太过托大。
好不容易得到喘息之机,安伯尘平心静气,细细思索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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