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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关系,为什么总司令都认识她。
他们没有走公路,之前下来雨,道路很是泥泞,这很浪费体力。黎月很快就气喘吁吁,再加上脚上都是泥土,让她很是反感。夜晚的温度急剧下降,也让穿着旗袍的她感到瑟瑟发抖。
厉冥看了看四周,找了一处平稳、干爽的地方。“就在这吧!”
他将大衣脱下来披在黎月身上,就要到附近见柴。
“你不冷吗?”黎月下意识问道。
厉冥笑了笑,“我抗冻,从小练出来的这身板!你女孩子身子骨弱,受凉对身体不好。”
于是黎月坐在一块石头上等着,看着他们生火。
生好火后,副官在篝火旁坐下来烤火。厉冥将黎月抱在怀里,大大的衣服将她盖地严严实实,她变得很暖和,闻着淡淡雪茄的味道,和成熟男人的荷尔蒙,竟然睡着了!
当黎月再次醒来的时候,她给厉冥伪装成别的样子,厉冥直接背着她走回了城里。
那个别馆已经暴露了,所以他们得换一个别馆住了。
二人分别冲洗身体之后疲惫地躺在床上。
黎月问道:“你饿吗?”
厉冥问道:“你饿了?我去给你做饭。”
“不!你累了一天了,我给人做,让你尝尝我的手艺。”黎月说着下了床,没一会儿端来了两盘炒饭。“炒饭做起来比较快,怕你饿着。”
厉冥起身吃饭那叫一个不顾形象、狼吞虎咽啊!他说在战场上有的吃就不错了,有时候还得抢着吃。
这个年代有许多人都吃不饱、穿不暖,许多人活活饿死或者冻死。
厉冥吃完饭就到床上睡了一觉,这一觉他睡得很死,放下了十几年的防备心睡着了。
厉冥醒了之后又带着黎月去了军营,他很想看看自己看中的人到底有什么样的实力,底线又在哪里。
厉冥拿出一些不同样式的枪,让她瞄准靶子。
但是很显然,黎月并不是那种枪都会。对于黎月来说,这个年代的枪都有些落伍,手枪还好,其他的她是真的不会用。
射程短、分量重,冲击力也很大,这个时代的武器确定太多。
“这把枪叫汉式步枪。弹匣容量:外露单排弹仓,5发,曼里夏式弹。口径:7.92mmx57
枪管长度:29.13,枪重:4.14kg。”厉冥在黎月身后说道。
“怎么使用我已经教你了,来试试吧!”
黎月按照厉冥所说的,瞄准了靶子,发射出去,后作用力相比现代和超新时代武器相比要大的多。
子弹脱靶。
“这是一把勃朗宁M1910半自动手枪,因其外突的枪口帽有一圈放射状的防滑纹,故名‘花口撸子’。试试这把枪适不适合你。”厉冥(男主)拿起一把手枪说道。他觉得还是手枪比较适合黎月,她现在还太娇小,步枪太大,冲击力也不是黎月所能承受。
黎月拿起那把枪,快速瞄准射击,正中靶心。
厉冥来到她身边,“这把枪给你用吧,之前那把手枪不舍和你。”
黎月一愣,他是注意到自己之前开枪时的样子了?他那个时候不是在攻击别人吗?
“嗯好。”她将之前那把枪递给厉冥,换了这把枪收了起来。
厉冥在军营还有重要的事处理,而黎月觉得自己也是时候应该为原主做些事情了。
黎月先去原主母亲留下的店铺去看看。店铺有的是餐饮行业,有的则是服装,还有其他的行业。但是看起来经营的都不太好。
最终她留下了两家地理位置最好的,其他的店铺都一一卖掉。
她准备来一场豪赌,赌自己是最后的赢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