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峒流干涩地吞咽一下,润润枯燥的喉结,渐渐感觉上帝又在凝视。
沿着丘陵的半腰,峒流开始朝雷区后面绕去,若想猎到一只羚羊,也只能长途跋涉。
本来峒流与这群食草动物离得不远,大概五百米的样子,但直线间隔着雷区,峒流不会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标杆儿,更不会没身在草海,让狮子像鲨鱼那样,把峒流突然拖走嚼碎。
峒流很警惕周围环境,他不能轻易的倒下在这些家伙手里。免得这个消息传回东南亚地区,被峒流自己的那些仇人得知了,恐怕会让他们笑掉大牙。
拧开背着的水壶,啐一小口含在嘴里,缓和喉咙中的燥热。狙击步枪几乎泡在背部的汗水里,命中水昨天晚上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,这么热的天气,峒流无法穿不透气的雨衣出来。
峒流的上衣在杜莫身上,除了逃命或涂擦药水这些万不得已的事,不让杜莫光着上身,毕竟,现在的杜莫浑身是伤。
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,仿佛给太阳晒鼓了似的,滋冒着油油光泽的汗珠脚下坑坑洼洼,时不时蹬散一溜碎石,沿倾斜的山体滚跑下去。
峒流小心地保持着重心,每走一步都很费力,右手攥着的匕首,偶尔会猛扎一下山壁缝隙,拉住下坠的身体。
差不多走了两个时辰,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,早已烤的蔫吧,如同一只死鸡,怎么抖落也****。
峒流丢掉多余的重物,继续加紧脚力往前赶。
最后,遇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,从山壁上突出来,总算可以坐下来歇会儿。
那片黑白条纹的斑马群就在眼前,峒流向右侧推移望远镜,大群褐色的羚羊,在悠闲地啃草散步,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的惊恐,令它们时刻警觉着四周。
峒流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,步枪就在背上,面对眼前大片鲜活的兽肉,就像在超市购买,肥瘦任意挑选。
想要射杀一只很容易,问题是打死猎物后,峒流还得爬下山腰,跑到猎物跟前捡回来。
这个过程需要三分钟,可四周潜伏的鬣狗,足够抢了这种现成的便宜,把猎物拖的不知去向。
所以,峒流必须先走下去,猫腰在草丛里,一点一点地靠近羚羊群,保证射击距离在百米以内,才能及时守卫起自己的猎物,制止鬣狗群的哄抢。
那些鬣狗很是喜欢抢夺其他猎手的食物,就算是一只成年雄狮,都有可能在他们的手下被抢走食物。
峒流不能让自己的努力,变成了那些猥琐的鬣狗胃里面的食物。
又歇息五分钟,喝了**淡水,便背着狙击步枪下了山腰。
左手握着手枪,右手攥着锋利匕首,蹲隐在杂乱的蒿草之中,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。
草原上热浪翻滚,底层的泥草味儿,夹杂着动物群的粪便味儿,骚臭阵阵扑鼻,令人不情愿呼吸。
草原上动物的尿骚味和粪便的臭味很重,这远远要比动物尸体腐烂的味道要大的多。
死亡后的动物尸体,会被天空中飞翔的秃鹫哄抢分食,然后一天时间就变成了一堆骷髅。
如果击杀一头斑马,光靠峒流一人恐怕很难拖拽回去,而且杜莫和峒流两个男人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头野味儿。
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时候,贪婪和浪费是一种危险。没有吃完的食物,很有可能会引来敌人。
再加上,宰剖兽肉耗费时间长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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