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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场富乞儿和贱乞儿的赌斗,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偷袭打乱,输赢未分。
人们都把注意力放在红装乞后以腿换腿的惊奇治愈里,在大多数看客眼中,舟仑和馒头猎乞的赌斗与红装乞后令人惊叹的救人之举,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。
对这些看客来说,两者都只是事不关己的消遣而已。
但还是有一小部分人感觉乞儿与乞儿之间的浴血之斗更有看头……
人们以目光围成的舞台,若没有鲜血与泪水洒落其上,怎么对得起他们的掌声,怎么对得起他们盎然的兴致?
可那个左牵恶犬,右擎苍鹰的刘老富绅刘不逐没有多说什么,不满舟仑和馒头猎乞的赌斗落幕的看客们也不敢多说什么。
蓄着金色胡子的刘不逐缓缓走向乞丐之后,拍了拍手:“以腿换腿,乞丐之后妙手无穷,实在令人大开眼界啊!”
人称“乞丐之后”的倾晨没有抬眸,眉宇间的怨怒隐约可见,纤纤玉指紧握成拳,被她置于身后。
“雕虫小技,不足挂齿。”
一语,八字。
语调是极力抑制的平缓。
她说自己以腿换腿的奇妙手法只是雕虫小技,这在普通人看来,大有过度谦虚的嫌疑,可她并没有借着谦虚,行炫耀之举……
曾有一个一年四季都喜欢穿着一袭干净白袍的少年当着她的面,给二十七名断足之人换腿。彼时,少年并没有借助灵能以人腿换人腿,而是用狗骨头代替人骨,施展灵能造出了“玫瑰之足”,接在病人的断腿上。
仅仅过了半日,失去双腿的可怜人们就可以下地走路,健步如飞啦!
白袍儿的本事才是真正的本事,而她倾晨的所施之法确实只算雕虫小技。
倾晨的医术全是那个身穿白袍的少年教的,她在最美好的年纪里遇见了他,此后余生的幸福,全仰仗于那个生有一对可爱虎牙的白袍儿,不怨,也不悔。
一向缺乏耐心怕无聊的倾晨,竟然跟着白袍儿学习枯燥乏味的医学药理,还学得津津有味的,听白袍儿故作老态地讲那些高深的大道理,竟然不觉得无趣乏味……
生有一对可爱虎牙的白袍儿常常故作老态地拍拍倾晨的肩膀,咳上几声,一本正经地说:“小妮子你很有天赋呀,若是老夫没有治愈灵能,恐怕都不及你了。”
一袭红装的女孩摇头,“没有没有,您千万不要这么说,都是您教得好呀。”
白袍儿弯着腰,像个老头儿一样撇了撇嘴,粗声粗气,一字一句道:
“你,放,屁!”
倾晨闻言,跳起身来一大个脑瓜崩砸在少年脑袋上,“亏你还是一个救死扶伤闻名全城的妙手神医,居然对一个女孩子说这种粗俗的话,你不觉得羞耻啊?!”
白袍儿笑道:“嘿嘿,屎尿屁乃人生常事,哪有这么严重,连说都不能说……”
红装女孩瞪了白袍儿一眼,抱着手哼了一声,朗声道:“可我不喜欢听。”
“为师说的不是没有道理,这天赋呢,是教不来的,为师说你有天赋,你却用为师教得好来敷衍为师,俗话说得好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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