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绝美剑客 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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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中奇眯缝着眼睛,敛容道:
“三手金乌剑如何?”
狼烟断言道:
“杀人的剑一剑就可以杀人,何必要三剑?”
铁中奇点了点头,同意道:
“那铁臂神胆蔡威你可看得上眼?”
狼烟点头道:
“这个人不错,愣头青一个,杀人的事找他就对了。”
铁中奇想了想,继续道:
“但是他武功不高,运气很好,不然,没有命活到现在。”
江湖人就是这样,武功占了一成,往往运气占了九成,死了的人白死,熬过那些死人,才是大侠。
铁中奇看了狼烟一眼,又推荐道:
“神行太保,九域天尊,天马行空……这些人可都带上?”
狼烟不答,只是脸色渐冷,看得出来他已经有些不耐烦。
其实,这不能怪他,如果只是这些烂番薯,臭鸟蛋,将自己头颅悬在裤裆上,任凭谁都不会高兴的。
铁中奇掏出一杆亚布力老烟袋,吧嗒,吧嗒的抽了两口,他轻笑的斜了一眼狼烟,裂开的嘴角里露出可恶的黄牙,笑道:
“你好像对于这些人没有一个满意的?”
狼烟不置可否的漠视着他,算是回答。
“那你准备要谁?”
狼烟终于笑了,老奸巨猾,颇为辛辣道:
“我听说有个人手里的剑,比连家堡的燕五要快,比祁连山的燕七更狠,可有这样的事?”
铁中奇一愕,他怎么会不知道,那个男人不单剑快,剑狠,而且脾气尤其的臭,就如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。
“他的剑比燕五,燕七的加起来都要厉害一点,他叫燕十三!”
“不错剑如其名!”
狼烟不说人如其名,恰恰说了他的剑,这句话不是侮辱,反而是天高一样的赞赏,就好像对一个女人赞谕,她往往最不愿意的听到的就是贤良淑德,温文尔雅,最愿意听道的一定是别的男人夸赞她的美貌,漂亮,这样子夸人才会夸到女人的心眼里去。
而一个剑客亦如是,你赞美他的剑,远比赞美他的人效果要好上一百倍。
“他是一个俊美的人,又是一个自负的人!”
“这样的人很麻烦,但是很磊落……”
“你说的极对,他生意也很好,喜欢在女人身上一掷千金,所以,他杀人就很贵。”
狼烟点头,这种人很对付他的脾气。
“那这种人就很好找,只要有女人的地方,就应该找的到他,而且他又是磊落,一般情况下磊落的人注定就像一块金字招牌,生怕别人看不到他,不然,他如果同隐世高人一样藏起来,生意又怎么会好呢?”
铁中奇一愣,狼烟果然说的一点也没错,那个男人还真是这样的人。
……
夜,暮色沉沉,薄凉如水,摇曳几声莺歌艳曲,宣告朔方城华灯初上。
杏花楼就是一座窑子,与其他紫醉金迷的寻常窑子口不同的是,这家朔方城中最大,最红的牌楼里,是无数男人的温柔乡,同时也是金银票子的绝好坟墓。
燕十三是个鲜花锦簇的男人,同样,在鲜花喜欢他的时候,他也非常喜欢鲜花。
所以,那些自比鲜花的女人,围绕在这个男人身旁,必定是牡丹,玫瑰,红莲。因为,牡丹雍容,丰满。玫瑰体态芳香。红莲妖娆妩媚,深的男人心弦。
如果,不是名花,三百两以下的那些野花,这个男人是看不上眼的,仿佛玷污了土壤,又不值得他施肥。
此刻,他靠着弦窗坐着,一张清雅的八仙小桌,桌子上有酒,关西城里最烈的酒,比烧刀子还要烈上一十二倍。
酒坛旁边是一把剑,乌黑的剑鞘,黄金吞口,乌鞘上镶嵌着九颗宝石,每一颗都晶莹剔透,价值不菲。
免不了要人怀疑,这个男人是不是学得了山西商人的精髓,那杀人的银子去换了宝石,随身携带以免丢了,装饰的富丽堂皇。
今天,特别不同,他没有叫女人,往日相熟的紫衣姑娘,喜欢的月儿姑娘,一个都没有点,没有叫。
只是,有一口,没一口的浅押着坛子里的酒,仿佛孤独终老,邀明月相伴。
这样的燕十三冷艳,他是难得的美人坯子,五官很精致,仿佛十八少女的精雕细琢,有人说潘安很美,形容成了画中的人。
但是,这个男人却是实实在在的人,远胜过繁文缛节的词汇形容。
清秀的如同一块沾了蜂蜜的冷玉。如果,说男人比女人美那是一种原罪,那么燕十三一定罪无可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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