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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来李羽申都把姜媛定义成是那种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好女孩,想不到六年过去她居然已经成长到这个地步,不仅出落得亭亭玉立,而且心机深厚,真是让人感到意外。
“我这么坏,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吗?”看到李羽申一副很奇怪的样子,姜媛直言问道。
面对着姜媛的质问,李羽申陷入了犹豫当中,最后挠了挠头,说道:“媛媛,我觉得你对我了解的还不够透彻,难道你就不怕日后会为今天的选择感到后悔?”
“不会的,我相信你的为人。”
姜媛如此信誓旦旦,反而让得李羽申感到讶异,但是他不会表露出来。
“这么对你说吧,其实我是一个很花心很花心的人,但凡是漂亮的女人我都喜欢,还有就是,我的自控能力比较差,万一哪天我经不住美色的诱惑,从而做出些出格的事情来,到时候你再想后悔,可就来不及喽。”李羽申试探道。
“用不着把自己说的那么差,我这双眼睛看人还是蛮准的。”李羽申道:“大话别说的太早,智者千虑,还必有一失呢,你凭什么这么相信自己?”
听得出来,李羽申是在故意抬杠,但是姜媛依旧执着于先前的回答。
李羽申感到很错愕,一时不知道该如何选择,索性抬起头,看着墙上悬挂着的一幅《戎马生涯》油画,辩解道:“如果眼睛真的可以看透人心的话,那么还有什么心事可言?”
“这幅画看起来很特别,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,它应该蕴藏着某种含义吧?”通关观察,姜媛发现,李羽申在看这幅画的同时,神色显得极为专注。
不等李羽申回答,姜媛将目光转移到那幅画旁边的一幅草书,上面写的是苏轼的《定风波》,笔走龙蛇,鸾翔凤翥,极具功底。
“莫听穿林打叶声,何妨吟啸且徐行。竹杖芒鞋轻胜马,谁怕?一蓑烟雨任平生……”
姜媛低声读了一遍,一脸讶然的看着身边的李羽申:“这些是你写的,真是看不出来。”
没有在这幅草书上面多说什么,转身凝视着姜媛,李羽申道:“于你而言,这幅画没有任何含义,但是对我来说却不一样。你一定很好奇,忍不住想问,为什么我会收藏这样一幅普通的油画?其实很简单,我觉得以我现在的处境,就如同当时这幅画的创作者一样。””
“没有啊,我觉得画得还不错!”
“你觉得好是没有用的,要知道,在那些名流的眼中,这幅作品充其量算是信手涂鸦,难登大雅之堂罢了。”李羽申看了姜媛一眼,淡淡说道,然而他并不知道姜媛在油画方面也是有着极高的造诣。
“那你为什么还要收藏?”脸上带着笑意,李羽申解释道:“我听说过很多关于这幅画的创作者的事迹,并且由衷的敬佩他那种不畏艰难的勇气,以及对生命的热烈追求的性格。”
通过讲述,姜媛了解到这幅画是出自美国亚特兰大的一位名不见经传的詹姆斯·迪菲逊之手,虽然画质粗糙,但却生动描绘出他在波士顿一带的生活轨迹,因为画面多为艰苦窘境,所以显得极具现代性的真实感。
诸多画面当中,最引人注目的是,迪菲逊穿着款破旧的大衣,手持一根长木棍,独自站在远方遥望布鲁克岛的情景,虽然画面显得有些孤独,但是他的眼神却是那么的刚毅与不屈,仿佛所有的苦难在他面前,都会有将会迎刃而解的一天。
关于这幅画的出处,上述已有所交代,至于因何而落入李羽申之手,故事还要追溯到两个月前。
两个月前,李羽申曾休假去过一次黑龙江佳木斯的边陲小城,那里有第一缕阳光升起的小镇——乌苏镇。
景色之美,让人流连忘返。
对于李羽申来说,越是美丽的地方,就越是该有美好的享受,虽然他并不是为了游玩而来,但还是忍不住想要游览一番,恰恰因此,他才会遇到大学时期的同学——陆炳帆。
因为关系不错的原因,再加上许久未曾见面,陆炳帆很是热情的拉着李羽申到长廊底下闲聊了一段时间,然后邀请他到雅舍暂歇,并备以饭菜款待。后来李羽申才知道,原来陆炳帆的家乡就在附近,目前只是暂时栖身于乌苏罢了,他刚从国外回来,打算先享受一段时间的安逸生活,待到精神充沛之后,再到大的城市中去打拼。
在吃饭的过程中,李羽申注意到了悬挂在正墙上的那幅《戎马生涯》油画,不知为何,他很是喜欢,于是忍不住向陆炳帆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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