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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更糟糕的是,钟熠感觉容眠好像开始躲自己。
这几天收工之后,容眠会说猫咖里有事情,并在承诺自己不会接客之后和孔三豆一起离开,一连五天,他没有一天晚上是十点之前回来的。
于是钟熠这几天也没了做饭的心思,每天晚上都点了外卖来凑合。
打开冰箱放剩菜的时候看见放在上层的香肠培根,钟熠就会感到堵心得要命。
不过容眠到家的时候,看起来似乎又是真的很疲惫,然而神色的疲惫里又好像隐约带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,钟熠想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。
第六天的时候,容眠又说他晚上要回猫咖去帮忙,会晚一些回家,钟熠心中再郁结,最后也只能沉默后答应。
钟熠当晚又恰好有一场夜戏,到家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半了。
他站在门口,估摸着容眠今天应该会比自己要早到家一点,于是深吸了一口气,决定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和这人好好地聊一聊。
然后钟熠打开了门,却发现客厅亮着灯,而容眠本人正蜷缩着窝在沙发上,合着眼睛,看样子是已经睡着了。
然而他身上穿着的不是平时那件松松垮垮的宽大睡衣,而是一套看起来有些正规的白色的西装。
钟熠迟疑了一下,喊了一下他的名字。
穿着西装的男孩蜷缩在沙发里,他先是幅度很小地动了一下,然后便有些恹恹地睁开了眼。
蒙了一小会儿之后,再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钟熠,容眠的表情又在瞬间变得惊喜了起来。
容眠对钟熠说:“你回来了。”
钟熠“嗯”了一声。
钟熠说:“我有话想和你——”
“钟熠,”容眠说,“我有话想和你说。”
容眠的脸颊有一些红,他的眼睛很亮。
为了自己的第一次求偶仪式,容眠做了很多的准备。
他洗了澡,特地用了托云叔买的甜橙味的香波,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味道和钟熠身上的柑橘气味相近,从而来提高求偶的成功率。
又换上了只有自己之前试戏时才会穿上的西装,然后对着镜子,把头发仔细地梳好。
容眠想了想,又怕会有一些不受自己控制的特殊情况发生,于是最后甚至把尾巴也变了出来,把尾巴上的毛发也认真地梳洗了一下。
只不过他昨晚兴奋得没有睡着,钟熠今晚又一直没有回家,加上拍了一天的戏,容眠感到疲惫,便在等待的时候靠在沙发上睡着了。
但是计划好了的流程和要说的话,容眠已经烂熟于心,所以此时的他充满了信心。
于是容眠对钟熠说:“你坐下。”
钟熠迟疑了那么一下,然而容眠的表情很坚定,于是钟熠停顿少时,还是缓慢地坐在了容眠身侧的位置上。
“你那天说,等我想明白了就可以找你聊。”容眠说,“我感觉我现在已经想明白了。”
钟熠一怔,半晌他“嗯”了一声。
“我喜欢给我猫条吃的客人,也喜欢给我煎香肠的你。”容眠很认真地说,“但是我想了很久,我对你们的喜欢,是不一样的。”
“我很讨厌吃蔬菜,所以在认识你之前,三豆一直都很担心我以后会得奇怪的病,她说我这样会营养不良。”容眠说,“可是自从遇到你之后,我可能反而有一些营养过良,因为只要是你做的东西,哪怕是加了胡萝卜碎的馄饨,我也愿意全部吃掉。”
“所以我想,我之所以会喜欢那些客人,是因为他们会给我猫条吃。”容眠看着钟熠,“但是我喜欢你,不是因为你给我做的香肠培根和馄饨,只是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你而已。”
钟熠呼吸一滞,然而容眠又很认真地喊了一次他的名字。
“钟熠,”他说,“我没有刚出生时候的记忆了,但是云叔说,我的年龄换算成人类的年龄,应该是二十二岁左右。”
“只不过我们在可以化形之后,寿命的长短和衰老的速度就会变得和人类一样。”容眠说,“所以如果你愿意的话,我是可以陪你很久很久的。”
“我很爱干净,人形的时候每天都会洗澡,猫形的时候也会把毛发都梳理得很好。”容眠想了想,又很认真地说道,“我的猫形体重有七斤,虽然不是很强壮,但是我打架很厉害,我可以挠秃比我重好几斤的公猫。”
“所以我可以保护好你。”容眠说。
“我会抓鸟和抓鱼,还有飞虫和蝴蝶。”容眠耐心地继续补充道,“虽然我赚的钱没有你多,但是我已经攒下一些了,如果有一天你不想拍戏了,我就把我一半的存款给云叔,剩下的全都给你,咱们可以一起去海边住。”
“我现在已经会煎香肠、培根、鸡蛋还有煮西蓝花了,馄饨我还不会包,但是我可以学。”容眠说,“我还可以天天抓鱼给你吃,不会让你饿肚子的。”
然后钟熠就看着容眠的表情呆滞了一瞬,那明显是一副突然忘词的神情。
“……为了拍这部戏,我还特地去学了人类的化学和数学知识。”容眠开始艰难地绞尽脑汁,道“虽然数学对我而言有一些难,但是我会背元素周期表的前三行,还知道一些简单的化学式反应式……”
容眠就这样笨拙地,一个一个地开始列举起自己身上的长处,像是孔雀开屏一样,对着钟熠炫耀着自己身上每一根漂亮的羽毛。
钟熠一时间完全反应不过来他在干什么。
然后容眠又说:“云叔说,人类在求爱的时候,都很喜欢用玫瑰花来表示爱意。”
“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,我一闻到这种花的气味,鼻子就会很痒,会一直打喷嚏。”容眠说,“所以我想送你一些别的东西。”
没有鲜花可以送的容眠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环状的东西,他小心地捧在手心里,然后抬起了眼,安静地盯着钟熠的脸看。
不是戒指,是项圈。
钟熠认得出这个铃铛项圈,就是在自己毕生难忘的三十岁生日那天,容眠坐在酒店的床上,戴在脖子上的那个项圈。
容眠当时想让钟熠来当自己的主人的。
可是现在看来,主人有可能并不是一个最恰当的角色。因为主人听起来更像是一个支配者或者控制者,而钟熠从来都是以一个平等的姿态来对待自己的。
他从来都不会去要求或者命令自己,而是会耐心地询问自己的意见,他温柔而别扭,从始至终都在尊重并关怀着自己。
容眠觉得成为伴侣更适合他和钟熠现在的情况,因为这是一个对等的,羁绊更深的,而且更加亲密的关系。
“我很喜欢你。”容眠说,“虽然我已经和你说过很多遍了,但是我现在想再和你说一遍,以后我也会继续对你说很多很多遍。”
容眠低下头,看向了自己手里的项圈。
而这一次,容眠终于有勇气抬起手,把项圈捧到钟熠的面前。
只不过这次他问的是:“钟熠,你愿意做我的配偶吗?”
春天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