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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舞台上。
宋秉文和金驰站在一起。两人都着装正式,英姿挺拔。
“不够意思啊,接亲都不陪兄弟去。”金驰口里埋怨着,想想他的性子,又问,“嫌太吵了?”
“不是,被鬼缠住了,走不了。”宋秉文神色清淡地理着袖扣。
“鬼??什么鬼?”
“醉鬼。”
金驰反应过来,他听金莺说昨晚江澄子喝醉了。他哟了一声,神色暧昧地拍了下宋秉文的肩膀:“你不是说不感兴趣么?还这么关心人家。”
“是我送到酒店的,总得负责到底。”
金驰微愣:“你送的?昨天你不是回实验室了么?怎么,那几位大小姐把你找来救急的?”
“嗯。”
金驰笑了笑,也不再责怪他。自家这兄弟品行他也了解,责任心强,哪怕不是江澄子,只要他接手了,就会管到底。
也够难为他了,昨晚这么劳苦奔波。
早知道最后要被叫来酒吧当工具人,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去实验室。
说起来他是真佩服宋秉文。
跟他们金家做金银玉器生意一夜起家不同,宋家在生物制药业这一行的渊源差不多可以追溯到清朝。
历史久远,根基稳固。
到宋父接手的时候,已经形成了从研发、到生产、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,虽然总部设在华城,但分部和店面在全国星罗棋布,早已积累了厚实的家底。
可以说,宋秉文就是躺在祖产上,花利息都花不完。他完全可以像这个圈子的其他公子哥一样,靠家族信托吃喝玩乐一辈子。
但他却非常上进,这种上进心从读书伊始就表现得尤为明显,一直到现在主攻与家族产业密切相关的生物细胞学,就好像立志要将祖业在他手上发扬光大。
可以说是富二代圈子里的一股清流了。
两人聊了一会别的,司仪走了过来。虽然已经经过了两次彩排了,但还有很多婚礼上的细节需要核对、交代。
因为过程比较繁琐,新郎本人金驰光听听就有些不耐烦了,凡是不需要自己的地方,干脆统统都交给伴郎宋秉文。他知道他做事认真仔细,只要他在旁边就出不了错,自己当个甩手掌柜,乐得轻松。
宋秉文确实不负他望。
这时,女方那边的伴娘将新娘送上了酒店顶层后,也来到了大厅,走向主舞台这边。
她看到宋秉文,眼神一亮,脸上表情粲然绽开,很是惊喜:“师兄?”
宋秉文闻声转头,看到她确实有些出乎意料,但表情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。对她略点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了。
金驰迷茫地盯着那女生看。
她见金驰似乎已经不记得自己了,提醒道:“表姐夫,我是叶晓雯,叶清姐的表妹,是她的伴娘,早上接亲的时候我们见过的。”
“哦哦。”早上的时候金驰压根没注意到女方家那边的亲戚,现在装作记起的样子,又指着宋秉文问,“你们是一个院的?”
“对,我跟宋师兄还是同一个实验室的。”叶晓雯巧笑嫣然。
她转过头,看到宋秉文已经转身继续跟司仪讨论流程了。
叶晓雯的笑容收敛,抿了抿唇。
宋秉文平日里待人接物彬彬有礼,但总是给人一种疏远清冷的感觉。
他是把学业和私生活分得很明确的人,学业上的问题找他几乎有问必答,而且极有耐心。但如果跨过那条界线,涉及到个人生活方面,他一句话都不会多说。
虽然他们同属一个师门,但是日常交流并不多。她其实很想跟宋秉文多说说话,但因为自身能力达不到那个高度,他跟其他博士们讨论问题时总是插不进去。除了自己有问题问他的时候,其余交集几乎为零。
也正因为这样,她对他的生活一无所知。他私底下是个什么样的人?他业余时间有什么兴趣爱好?他偏好吃什么?玩什么?还有,他喜欢什么样的女生?她获取不到半点信息。
他就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,一丝一毫都不为外人所窥。
而且他从未在实验室的人面前提到过自己的家世背景。也是刚才,她才知道,宋秉文竟然是金家大少爷的发小,也是位世家公子哥。
但她又有些欢喜。
现在,她的表姐和宋秉文的好兄弟成了一家人。那么也就是说,在生活上她和他有了很大的交集。
他们不再只是实验室里的点头之交了。
叶晓雯看到宋秉文似乎已经跟司仪商量完毕了,便缓缓挪了一步过去,跟他闲聊:“师兄,上午接亲怎么没有看到你?”
问出来的时候,心里像有一汪沸腾的水,不断地冒着泡,高涨得快溢出来了。
这是第一次,她能跟他聊到学业以外的事情。
宋秉文似乎还在回想着刚才司仪叮嘱的事项,只简短回应了她:“有点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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