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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一直想不明白,你为什么要留在京城,而不是过来帮我?”沈笑喝了口清茶,看着秦韵问道。
秦韵笑着说道:“你也知道,我和你一样,性格都好强的很,做朋友可以,但是在生意上一定会发生争执。”
“说的也是,谁娶了你做老婆一定很倒霉。”沈笑笑道:“吃点东西吧,你今天一天跑了不少的地方,一定有些累了。”
“不累……”秦韵眼睛看着入口。
沈笑咧嘴一笑,“看来你是在等待那个叫楚歌的小气鬼,根据我的猜测,今天他不会来了,因为他没有那样的气度。”
“我觉得,他一定会来……”秦韵说这话时,有些没有底气,如果是自己出现了危险,楚歌拼命也会赶过来,可是现在,楚歌很明显误会了什么。
秦韵有些后悔,当初和沈笑说话时,为什么会忘记楚歌的存在。
“一个小气的人,永远成不了大气……”沈笑正说着,忽然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,“是不是像你一样,为求上位,将自己的老婆贡献给自己的领导,这样才算大气呢?”
“我沈笑至今未婚未娶,何来送妻求职之说呢?”沈笑眯了一下眼睛,笑眯眯的看着从远处走来的楚歌。
他没想到楚歌会这么快就回来,前后不到半个小时,刚刚他还说,楚歌今天可能不会来了,就连秦韵自己说话也没那么多底气,现在楚歌却来了,如果刚巧不好的在他说完那句话的时候进来,那可就真是打脸了。
“我只是举一个例子,若按照你说,因为女朋友和别的男生说话叫做小气,那么为谋一己私权而送出自己的妻子。岂不算是大气?”楚歌也是一脸笑眯眯的看着沈笑。
两人全都一脸笑容,可是这话里可带满了火药味。
一旁的孙伯看不下去,上前对着楚歌说道:“王尼玛,你说话对我家少爷客气一点,不然别怪我不看你家王老爷子的面,把你给揍一顿!”
听到孙伯的话,楚歌的眼角忍不住一阵抽搐,当初他一时生气,骂了一句王尼玛,没想到却被这个孙伯当成了自己的姓名。
“孙伯。这里没你的事情了,你到厨房催一下,让他们快点上菜,记得多送一双筷子。”沈笑对着孙伯说道。
这句话看似是想停止干戈,但实际上,还是在针对楚歌。
在沈笑眼里,楚歌就是一个小气的人,现在他将地阶后期的孙伯支开,很明显是再说。即便我没有高手傍身,也不怕你,然后让厨房增添碗筷,你之前骂我。我非但不和你计较,而且还将你留下来吃饭。
什么是大度?沈笑是在用行动来告诉楚歌,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气度!
在场只有四个人,沈笑、楚歌、秦韵、孙伯。沈笑这么做,很明显是做给秦韵看的。
俗话说,人至贱则无敌。脸皮厚的人,即使是核武器也不能伤之分毫。
“这位公子哥,你很没有诚意啊!既然要多添一双碗筷,为什么不再多添一个凳子呢?”楚歌笑了笑继续说道:“或者直接添一个桌子,我和秦韵吃着,你在一旁看着,更加能够体现您是一个大度的男人!”
“你!”沈笑没想到楚歌竟然这么不要脸。
现在楚歌给沈笑的感觉,就像是一坨屎,把你气的不行,却不敢踩他,因为你知道踩了之后,只会让自己更加难堪。
“明珠沈笑!”沈笑对着楚歌深出一只手。
一旁的秦韵,眼中有些诧异,所有人都知道,明珠第一大少,沈笑,向来都是骄傲无比,其心好强,比她自己都要厉害。
他去哪里,从来不需要自报姓名,因为不用他开口,就会有人介绍。
如果说,明珠是华夏之明珠,那么他沈大公子就是明珠之明珠!
“翩翩京城少,不敌神仙笑”,说的就是明珠沈家的大少沈笑。
因为沈家的崛起,不是因为沈家老祖,而是因为沈笑!
沈家本是京城家族,但是十年前忽然举族全迁到了明珠,做出这个决定的正是当年只有十六岁的沈笑。
当初沈家未迁移之时,对于第四家族的排名,楚家沈家颇有争议,正在风口浪尖之时,撤离了京城。
经过十年的发展,如今的沈家据说已经可以完全和京城第一家族秦家比肩。
这些功劳,全都在沈笑一人的身上。
所以无论京城四少任何一人,都不能喝沈笑相比,倒不是因为沈笑真的要强于其他四人,而是五人走的完全就是不同的道路。
所以当沈笑开口自我介绍的时候,秦韵才会觉得诧异。
因为这是沈笑认同一个人的证明,也就说,沈笑认同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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