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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体小诗:
流干血的伤口肉质红白
被豁开的喉咙卷丝着的声带
你留下一脸的惊骇让我猜
我读懂了知道这周围一定还有人在
【正文:1章】
方友伦回到家,打开台灯,找出那本他还没看完的书——《苏菲的世界》。
这确实是一本不错的书,为什么这么确定?哈,原因很简单,因为她也很喜欢。那个她是方友伦刚刚才开始交往的女友,叫赵菲云,很漂亮、很聪明,也很有书香气质。方友伦虽和她早就认识,但聚到一块儿的时候,都是和各自的朋友在一起,也没什么私下的来往。
但,若不是在那个雨天,他也不会靠她那样的近,为她撑伞,送她回家。他们俩的关系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有了些微妙的变化。也许,这便是人们常说的“缘分”中那个始终不常出现的“分”吧。
友伦在菲云的身旁常常会显得很局促,就像个小孩子一样,什么事都听她的。原因很简单,因为,他爱她。但菲云当时对他是没有感觉的;只是觉得他在自己跟前怪怪的,有时甚至觉得方友伦比一般人要傻。不过还好,瞧着不烦。
平时,菲云身后可是有一大帮的追求者,当然,方友伦也是身在此列中的一份子。方友伦可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才使得赵菲云点头承认了他俩的关系。这中间有多辛苦,我想就只有方友伦一个人知道了。不过也不错啊,再怎么说他也是最后的赢家,赢得了菲云的小小认可。说起来,还饶有趣味……
赵菲云曾对她的朋友透露过,说她最喜欢的是有学识,有知识的男孩子,不喜欢那些吊儿郎当装酷没内涵的人。这句话,是方友伦在她的旁边假装擦桌子时听到的。这可把方友伦给乐坏了。俗话说有题目的问题好回答;既然知道了菲云所喜欢的类型,那这就好办了,比瞎忙强。
方友伦自从获悉的那一天开始便一直记在心里,并且常常以此来督促自己——和这个女孩儿在一起,必须要出口成章、言出有物才会让她青睐自己。从那开始,方友伦便终日地泡在书吧里。什么《史记》、《战国策》、《本草纲目》、《清宫秘史》、《明朝那些事儿》,等等,凡是他能看到的就通读一遍。而且还经常上网抄录一些浪漫的诗词用以点缀自己的谈吐。
正所谓天道酬勤,皇天不负苦心人,终于,方友伦的做法可能感动了天上的月老,于是,真的就有一个对他很重要的机会降临在他的身上了。
在菲云22岁生日的那天,方友伦当着很多朋友的面,特意用菲云的名字即兴地为她写出了一首诗,来暗表心意:
铜镜“赵”素颜,
柳絮“菲”花仙。
山峦“云”烟雨,
翩翩“美”少年。
当时可把菲云感动得够戗,抱着友伦哭了很久。方友伦的努力,终于让赵菲云动了心,也正因为如此,在众多情场对手中,菲云便看中了我们的友伦。决定要和他在一起了。
但是女儿家哪能太心急呢,应该矜持些才会更有魅力。菲云虽在心里已经接受了方友伦,但挂在脸上的,永远都是对他保持着似爱非爱的神态。
“没说可以靠近,也没说不可以靠近。”
这种暧昧的距离让友伦很着急,他不懂女孩儿的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。他想要读懂女人的心,想更透彻地了解女人。
那怎样才能办到呢?方友伦知道,如果直接地去剖析、了解没准儿会碰壁,不如从侧面间接地去观察会好一点。比如说,从她的生活习惯、兴趣爱好和对人对事入手,便会从中得到很多。
菲云平时的爱好就是看书,方友伦本不太爱看书,但为了投其所好,能与菲云有更多些的共鸣,所以,便貌似虚心地向菲云请教,问她最爱看什么书。菲云推荐说《苏菲的世界》。方友伦便立刻买了这本书,点灯熬夜地看。为的就是想更进一步地贴近菲云的心。
本着这样的目的,方友伦打开了《苏菲的世界》,如捧瑰宝,他细细地读着这本像说明书似的小说,像是品味着菲云的内心世界。但是方友伦并没有察觉,后面的事情已经在悄悄地改变了。
今晚,他接着昨天的折痕,翻开了书的下一页。
咦?方友伦愣了一下。他看到他翻开的原本干净的印刷书页上,竟赫然多出一行不知是谁写在上面的钢笔字。上面写着:
“千万别和菲云玩笔仙,切记。”
字迹有些潦草,看得出写字的人好像很急。什么啊?哪儿跟哪儿啊。方友伦心说自己十分钟前刚把菲云送到家,怎么会和她玩什么笔仙呢。再说了,笔仙是什么自己都不知道,更不用说玩了。这是谁这么无聊写在上面的?真是欠揍——弄脏了我的书。
方友伦正这样想着,突然间,就听他身后的床底下竟冒出一声非常清脆的喷嚏声来。
“啊恰呀!”
方友伦大惊,背脊后倏地起了一层喇喇的鸡皮疙瘩。
有人!难道在自己回来之前,这个屋里就已经进来人了?!
方友伦从椅子上跳下来,抓过立在一旁的棒球棍,惊恐的双眼死盯着自己的睡床底下。
他吞了口口水,脚底儿贴着地面,一步一步地蹭到床前。
此时的床下竟丝毫没了动静,就好像一直都不曾有过什么响声似的。但刚才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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